根据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于9月27日开课,本次开设课程包括英语、自然辩证法、数理统计Ⅱ、信息检索等课程,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最终成绩通过后认定该课程学分,不通过者需要重修。
不能按时上课研究生,须填写请假条,无故不上课按照旷课处理,缺课时间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往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本次开设课程重修,最晚于9月26日前,将个人重修申请表发至haoideal@126.com,其他时间不再接受重修申请。
附件:
请假条
重修申请表
课程表
上一条:2015级在职工程硕士专业课第一阶段开课安排 下一条:材料学院2017年研究生会换届纳新工作顺利完成
【关闭】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