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的通知
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科研论文代表着我院导师和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水平,也是评定各类奖学金和授予学位的依据,基于此,我院对于论文撰写要求作以下补充:
一、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同时,结合我院学科特点,特制订《材料学院硕士毕业论文撰写模板》。
二、如果答辩后提交给学院学位委员会的毕业论文未按照要求撰写,将推迟授予其硕士学位。
三、研究生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1 材料学院硕士毕业论文撰写模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