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学号:201910410023),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级材料物理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未按时返校,已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内工大 校发〔2018〕28号)第二编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关于给予王伟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内工大 校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给予王伟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特此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院李志军等12位同学减免学费的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