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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16:28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校级 “优秀毕业生”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2021届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2)执行。

三、工作要求

申请人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荣誉称号”栏目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并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请班主任签字于5月14日前交到工程技术楼A305b。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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