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学院初审通过,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张贴在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内)。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9日-9月26日)
二、受理方式
学生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工程技术楼A座305B室)。
受理电话:0471-6576140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