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校发〔2025〕33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材料院字[2025]21号和《关于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通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结合高等数学成绩75分以上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现对完成所有考核环节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18日
公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楼A座30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受理电话:0471-6575943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