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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16:44  点击:[]

各党支部: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为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现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4月17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凝心聚力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切实提升学院办学水平,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聚焦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不牢、工作“三多三少三慢”、自律不严、执行纪律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自觉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彪

副组长:吕  凯、李国伟、徐俊瑞

成  员:王莉萍、菅  妮、田  野、孙振邦、黄  娇、蔡会生、白曙光、张达兴、王家琪、王  峰

三、具体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扎实从学院党委和党支部两个层面,面向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两个群体,抓实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一)专题学习

1.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条例》开展2次以上集中学习研讨,组织1期不少于2天的读书班。通过自学、积极参加专家讲座辅导、集体领学等方式逐条学习《条例》,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研讨。

2.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为依托,采取领学、辅导讲座、交流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让广大党员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工作实际向一定范围内党员讲授纪律党课1次,推动党员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二)警示教育

4.学院党委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好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5.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1次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推动广大党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三)阐释培训

6.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北疆材料”中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及时转发中央媒体、自治区官方媒体学习解读文章,加强《条例》的宣传阐释。

7.强化理论宣讲作用,邀请“党委讲师团”“红石榴宣讲团”开展1场以上专题宣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将党纪教育入脑入心。

8.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内容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干部培养教育、党校学习课程内容,强化干部培养、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党纪教育力度,形成长效化机制。

9.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组织好2024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深化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效果,创造浓厚的“比、赶、超”氛围。

(四)检视整改

10.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非中共党员科级干部、党外人士原则上不作要求,但警示教育类活动应当列席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学院党委、党支部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查落实,使党纪学习教育过程成为强化知纪守纪的过程,坚决防范党纪学习教育中出现违纪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

(二)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党委委员要明确职责,带头深入支部进行工作指导,对活动严格把关,确保学习教育齐抓共进,取得实效。

(三)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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