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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的通知

2019年04月15日 14:53 王文彬 点击:[]

“张晨鼎奖励基金”的设立旨在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附件1)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推荐、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携带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属学院申请。

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合格的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填报《2019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邀请张晨鼎教授和学校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定小组,开展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二、材料审核要求

(一)研究生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发表(或录用、获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

(三)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张晨鼎奖励基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4月21日前。

(二)报送材料有:

1.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 2019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获奖名单汇总表(报送电子版)

3. 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不要和申请表一起装订)

(三)报送方式纸制材料报送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中心(工程技术楼A座303),电子材料通过邮件发到邮箱328706469@qq.com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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