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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研究生院-关于集中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09:00  点击:[]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现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中开题报告,具体如下:

  1.参加本次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包括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全部课程的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及以前各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及以前各年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开题报告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10日。

  3.开题报告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各学位点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需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4.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需将导师最终确认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以提交电子版时系统生成的时间为准。

  5.开题报告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开题报告按学号顺序排列后报送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存档备案。

  6.督导组将对开题报告过程和开题报告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开题报告质量未达标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进行约谈。

  7.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各类研究生开题报告模板中的“开题报告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汇总表

    5.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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