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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2017年09月12日 07:54  点击:[]

一、提交答辩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918日前携带预答辩申请材料到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秘书于920统一交研究生院。

申请条件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究生学申请及授予本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电子版、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博士学术报告登记表(所在学院盖章)、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汇总登记表(所在学院盖章)、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研究成果清单5份(科技处审核盖章)及电子版、项目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自筹经费生同时提供交费收据。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制作《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统计表》纸制版(学院盖章)。

二、预答辩

    各培养单位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实施办法》要求组织预答辩,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于1013日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三、匿名评阅

学院教学秘书1013日向研究生院提交预答辩通过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格式)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各3份及电子论文,并交纳匿名评审费用。评审时间需一个月以上,评阅书收回后研究生院将及时通知学生。

四、论文答辩

    论文评审通过后研究生携带学院审核后的答辩审批材料到研究生院复核盖章。答辩材料复核通过后由各学院依据相关规定组织答辩。

五、学位申请

1215日之前由教学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六、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

1、博士毕业审批材料  一式二份

2、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及电子版

3、作者简介、论文、论文大摘要及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版

4、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历教育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5、卷内目录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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