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已经开始,包括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附件是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申请表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请同学在仔细阅读评审方法后做出相应的奖学金申请,现有以下几点内容需要强调:
1. 对于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院规定,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学金情况都要入学籍档案,所以所有具有参评资格的同学都需要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对于硕士研究生,请严格按照附件中《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6年修订)》执行申请。对于博士研究生,由于具有参评资格的所有同学学业奖学金金额相同,所以不需计算成绩,只需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 对于国奖和自治区奖,由于最终分数没有算出来,所以同学们现在只需填写附件中的奖学金统计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根据申报各级各类奖学金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绩、英语六级成绩和学术论文质量(包括SCI论文分区和EI高水平论文界定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后再通知相应获奖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表。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按期完费注册学籍、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硕士研究生,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对于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按5年计算,即2012级及之后的博士可以申请。
4. 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6年修订)》,拥有最终解释权,英语六级成绩按学生所获得的最高成绩计算,并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所有论文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文章复印件,专利及竞赛奖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5. 各类奖学金统计表填写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格式填写。
6. 请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教务中心303,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到750536421@qq.com。
7.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联系人:郭春霞,联系电话:0471-6575943。
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