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成立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永全
副主任委员:董俊慧、车广东
成员:韩永全、董俊慧、车广东、李艳芬、霍珍珍、刘军、黄东男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博士研究生应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无补考记录;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被SCI或EI收录至少一篇论文(以提供检索收录证明为准),或在SCI或EI刊源的正式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同等条件下具有专利、专著及获科研成果奖者优先。
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1、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应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无重修(补考)记录,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总分达到390以上;
2、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3、对于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发明专利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优先推荐。
4、原则上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
四、打分补充规定
中每门课程的分数,为每门课程的学分,n为课程门数。
2、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及日语/俄语四级证书者外语成绩按430分记。
3、凡是发表的论文、专利和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内蒙古工业大学。
4、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文章加20分,一般本专业期刊或全国会议上发表文章加10分,三大检索收录加分:SCI收录加80分,EI收录加50分,ISTP收录加30分,导师第一作者,论文分乘以系数0.8,论文在增刊专刊上发表,论文分乘以系数0.8,录用通知(博士研究生不加分),论文分乘以系数0.8。
5、发明专利中第一发明人加60分,第二发明人加30分,第三发明人加15分,排在三名之后的加8分。
6、实用新型专利中第一发明人加40分,第二发明人加20分,第三发明人加10分,排在3名之后的加5分。
7、主持国家级项目加100分,主持省部级项目加50分,主持其它项目酌情加10-30分。
8、参与国家级项目加20分,参与省部级项目加10分。
9、各级奖项以及成果加分情况根据档次、排名情况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此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自2012年12月14日起执行,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