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形成,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励志爱国、求真力行,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全校“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20〕70号)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执行。
二、申报及初审
各班级宣传相关文件政策,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评选产生。通过班级评选的申请人通过学工系统“荣誉称号”模块提交申请表,务必所有可填项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评选。提交后打印表格,请在11月25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有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班级主要负责同学要高度重视集体荣誉的申报。所有符合“先进班集体”和“学风标兵班”申报条件的班级,务必提交申报材料。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综合办公室。
三、评审及表彰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复审,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2.各班级要通过评选工作,选树和宣传优秀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传承优良学风校风,做唯实尚行的工大人,做德才兼备的栋梁才。
特此通知
附件:本、专科生系列评优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