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各类资助评定的依据。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曙 光 吕 凯
副组长:王金彪 李国伟
成 员:白曙光 菅 妮 王莉萍 袁爱军 张一飞 刘 琦
二、认定时间
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三、困难类型
分为特殊困难(A级)、困难(B级)和一般困难(C级)三个档,原则上将以上三档比例设定为1:2:3。认定工作无名额限制,但认定名额不得小于班级人数的28%。
特殊困难(A级):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困难(B级):主要指学生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一般困难(C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四、认定工作程序
1、成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视情况合理配置,适当兼顾到各个宿舍、男女生比例等,人数不少于班级(或年级、专业)人数的10%,一般不少于7人。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班级工作组核定申请材料
(1)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听取学生自述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3)班级评议小组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及自述说明。
了解学生在校内外已接受资助的情况。听取班委及同学意见了解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可以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也可以联系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有关单位或机构,认为确实必要的可以对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3、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学院贫困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班主任老师向班级认定工作小组介绍本年度申请困难认定的情况,在充分听取评议小组成员意见基础上,进行评议表决,根据困难程度确定认定排序。
4、班级内进行公示
对班级贫困排序及认定名单要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5、名单上报及备案材料
对班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排序上报,包括:《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表》。经小组认定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待学院审核。
6、学院工作认定组审核
学院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各班级认定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全院的认定等级,并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考虑学生的特殊情况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是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另外,也要关注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及家庭确实困难但却又碍于面子拒绝申请或无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各班要将2023年暑期受灾害影响严重的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
2、提高对贫困认定工作的认识
班主任老师要高度重视,全程参与,认真负责。要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认定工作。坚决杜绝均名额摊助、逐年普惠、“轮流坐庄”、简单“一刀切”、向学生干部政策倾斜等现象的发生。困难认定工作是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发放的依据,坚决杜绝从助学金中抽取班费、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把资助政策落实到真正困难学生身上。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引导学生诚实守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既不能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报请学院同意,及时做出调整。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线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3: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