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顺利返乡,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暖冬资助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资助范围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关注学生;
2.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未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
3.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500元/人。
二、具体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困难补助”界面提出申请,待学院审核后,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请各班同学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申请。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