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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工作系列评选表彰及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11:38  点击:[]

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形成,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励志爱国、求真力行,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全校“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和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4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2070)《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执行。

二、申报及初审

各班级宣传相关文件政策,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评选产生。通过班级评选的申请人通过学工系统荣誉称号模块提交申请表,务必所有可填项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评选。提交后打印表格,请在428日中午1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有关材料交到团学工作办公室,过期不候。

班级主要负责同学要高度重视集体荣誉的申报。所有符合先进班集体和“学风标兵班”申报条件的班级,务必提交申报材料。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综合办公室。

三、评审及表彰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复审,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2.各班级要通过评选工作,选树和宣传优秀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传承优良学风校风,做唯实尚行的工大人,做德才兼备的栋梁才。

特此通知


附件:本、专科生系列评优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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