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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我院学生参加2018/2019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8年09月29日 10:45  点击:[]

各班级:

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我院学生顺利参保,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做好政策宣传。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要让每个学生了解有关文件的要求,增强保险意识,要了解交费标准和保险办理程序。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957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2.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各班级要通知到每位学生,包括因病休学等属于本学院的学生,组织参保学生认真核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2018/2019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

3.做好信息传达工作。各班级要向学生做好以下信息的传达和说明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学生参加2019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200/年(其中财政补贴30元,学生自付保费170/人)。因2016年至2018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次提高保费,所以除2017级已在入学时由校计财处代为预收保险费的同学今年不用再缴费外,其他年级都需补交相应额度的保费(各年级学生预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使用情况及2019需交保费见附件3)。

4.做好不参保学生统计确认工作。在家庭所在地参保或其他原因不参保的学生填写不参保学生信息表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见附件2)。

5.工作安排。各班级109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保学生名单(附件1)和不参保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学生会办公室主任高扬电子邮箱1479740418@qq.com。联系方18247148116.        

我校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2018/2019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信息统计表》审核汇总后,报海东路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所将进行学生参保信息核定,待学生参保名单确定后(在其他地方核定参保的学生不能重复核定),通知能参保的学生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校计财处学生缴费平台缴纳相应保费,学校统一将保费交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按最终参保人数领取医疗本、填写信息并加盖钢印。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2018-2019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信息统计表》

                   2.XX学院不参加2018/2019学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统计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各年级学生预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201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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