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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7年03月17日 10:26  点击:[]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1、复试工作坚持公正公平、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点(含非全日制)实行差额复试。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永全

副组长:祁 龙 刘景顺

成 员:刘向东 黄东男 马 文 陈伟东

办公室:郭春霞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研究生复试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

3、复试考生首先在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工程技术楼A座303)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往届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证件外需提供4门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阶段学科课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审查通过后,同时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并进行体检。

4、复试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三种形式进行。其中,外语为复试必考科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工作分批次进行,时间地点待定,面试过程采用全程清晰录像。

5、复试总成绩250分(外语5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1)外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卷面100分,折成50分计复试总成绩。

2)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考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工程材料》、《金属工艺学》和《材料化学》任选一门。专业能力考查结果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综合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英语口语水平、专业知识技能、工程实践能力等,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材料科学基础》和《材料成形原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地点:工程技术楼A座403,时间另行通知。

6、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满分为60分;复试成绩权重为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满分为40分。

7、学院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点(含非全日制)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点考生不足,可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调入补充,排序在该专业学位点拟录取一志愿(含一志愿报考和一志愿调剂)考生之后。

8、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高于或等于24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高于或等于60分、无复试考试违纪行为、满足体检标准,满足上述条件即可录取。不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9、本工作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室秘书:郭春霞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943

办公室地点:工程技术楼A座303

                                                 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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