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是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改进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划好论文的后期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对2017年12月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中期考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组由3-5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组由5-7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一半。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可任小组成员。
二、中期考核工作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工作情况,考核组成员进行质询。报告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
三、中期考核须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组应对实际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的符合程度、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论。考核组形成的中期考核结果需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认。
四、不能按期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考核的申请报告,由导师、学位点和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推迟考核。
五、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学院负责对《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纸质版进行留存,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六、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后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对其重新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按期申请论文答辩。中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者,将取消2017年12月的答辩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