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细则:
1、一年级新生参评办法: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非免试推荐研究生,按照“参评分数=录取成绩(L)+第一志愿奖励分数(Y)+本科毕业院校奖励分数(B)”来综合评审,其中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工业大学者Y=3,其余Y=0;985院校(独立院校除外)毕业生,B=2;211院校(独立院校除外)毕业生,B=1;其余B=0。
2、二年级研究生评审办法
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参评以课程考核为主: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成绩计算办法》计算课程成绩,参评分数=课程成绩+英语六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果科研成绩在10分及以上,课程成绩在80分及以上可以享受一等奖学金;如果科研成绩在10分及以上,课程成绩在75分及以上可以享受二等奖学金。其中一年级课程成绩有有补考或重修者不得参评。
3、三年级研究生评审办法
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参评以科研考核为主:
以科研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果科研成绩分值相同,按照“参评成绩=科研成绩+课程成绩+英语六级考核成绩”依次排序。
4、英语六级考核成绩=英语六级成绩*0.04计入总分,日语/俄语四级证书合格者成绩按430*0.04分记。
5、凡是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和各级奖项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内蒙古工业大学。
6、科研考核成绩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其中发表在SCI刊源的(无收录证明)计28分,发表在EI刊源的(无收录证明)计23分,有录用证明的参照正式发表的文章执行加分。
此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自2014年10月8日起执行,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8日